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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商标无效宣告(针对已注册商标)提起商标无效宣告(针对已注册商标) 当发现某个已注册商标存在问题,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即请求官方撤销该商标,使其不再受法律保护。无效宣告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 适用情形无效宣告的理由通常包括: 恶意抢注:对方在注册商标前,已知该商标属于他人(如合作方、经销商、员工等),但仍恶意抢注。 侵犯在先权利:注册商标与他人已存在的著作权、企业字号、知名品牌或域名相冲突。 缺乏显著性:商标由通用词汇、行业术语、描述性词语组成,缺乏独特性。 违反法律法规:商标含有国家名称、宗教标志、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或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2. 申请主体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如违反公序良俗、欺骗性等)。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针对侵犯自身在先权利的商标申请无效。 3. 申请材料准备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需提供: 1. 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商标信息、请求无效的理由。 2. 证据材料: 证明申请人拥有在先权利(如公司营业执照、品牌使用记录、商标注册证等)。 证明对方商标恶意注册或未实际使用(如市场宣传资料、合作记录等)。 适用于公共利益的情形,可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3. 委托代理文件(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4. 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申请。 2. 受理审查: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则受理。 3. 答辩与审理:被申请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双方可能需要补充证据。 4. 裁定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综合审查后作出决定,通常在9-12个月内给出裁定。 5. 裁定结果及后续处理无效成功:商标权归零,任何人可重新申请。 无效失败:该商标继续有效,申请人可通过行政诉讼进一步挑战。 商标无效宣告是企业维护品牌权益的重要手段,遇到侵权或恶意注册情况时,应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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